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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2年
时间:2022-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4月18日在渑池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以来,渑池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提高政治站位,践行司法为民,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担当,胸怀“国之大者”,在服务保障渑池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作为

五年来,我们秉持“检察机关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机关”定位,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发展水平。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保障脱贫攻坚,将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工程,制定帮扶村“产业扶持脱贫”计划,大力引导群众发展产业,实现“人脱贫村退贫”。强化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监督,2017年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件6人,保障了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维护金融安全,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3人,提起公诉32人,办理的李某果、张某里等13人涉案金额达760余万元电信诈骗案,有力维护了受害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污染防治,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在环境污染治理领域摸排线索78条,立案55件,发出检察建议33件,整改完成33件。全面复查中央、省环保督察案件线索34条,立案25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整改完成12件。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销售假药犯罪等案件99人,起诉405人,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绿水青山和生命健康。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坚决落实“不放过、不凑数”的办案原则,加强与各政法单位协作配合,落实提前介入、案件会商、请示汇报等办案机制,确保案件质量。五年来,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75人,提起公诉190人。办理的中央政法委督办的陈某顺等48人团伙涉黑案件,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20年至10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一体推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批准逮捕国家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6人,查封、冻结2442万余元,向纪委监委移送“保护伞”线索42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突出问题,共向重点行业、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5件,推进源头治理法治化、规范化。2020年,县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专班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先进集体”。

全力做好职务犯罪惩治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2017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4件2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要案5人,重特大案件4件,查办的河南省交通厅管理处处长焦某华涉嫌受贿710万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监察体制改革后,主动做好纪法衔接工作,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6条,通报案件情况83件106人,对县监察委移送的刘某朝等11件19人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提起公诉。积极行使提前介入审查职能,介入县监察委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诉前审查43人次,为案件调查提供方向指导、证据审核,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依法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持续做优“万人助万企”,建立打击、保护、预防、监督和教育“五位一体”工作机制,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五年来,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41件100人,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30余万元。举办检察开放日、法治大讲堂等活动,先后邀请164位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院,问需问计、共商发展。开展“检察干警进百企”活动,先后送法进企业500余次,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56次,提出对策建议35条,解决企业法律问题21个。2019年,方圆杂志社、市检察院联合举办的“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经济发展实践与探索”座谈会在渑池召开,最高检、省检察院及黑龙江、山西、陕西、安徽等地检察机关、法学专家和工商联、企业界代表70余人参加。我院服务民营企业做法得到各级领导和与会专家的充分肯定,《检察日报》、人民网、正义网等媒体专题报道,工作经验被省、市院转发推广,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针对刑事犯罪结构新变化,对涉嫌犯罪但社会危害较小的540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持续加大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力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367人,适用率逐年提高,2021年达到93.8%,位居全市第一。持续推动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2020年,联合县公安、民政、妇联等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排查县宾馆、旅馆、KTV等场所120余家,督促整改问题26个,处罚问题场所6个。注重诉源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累计发出检察建议125件,筑牢常态化法律监督“防火墙”。在全市率先开展仿制人民币冥币专项整治工作,维护伟人形象。该作法被市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推广。

二、强化宗旨意识,坚持人民至上,在聚焦民心改善民生中坚守检察初心使命

五年来,我们秉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将人民检察为人民贯穿检察履职始终。

积极参与抗疫救灾行动。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抗疫救灾大局,坚持依法战疫,对涉疫案件提前介入、从快从严、快捕快诉。坚持“非必须、不接触”原则,远程提审251件498人,远程庭审137件201人,远程送达法律文书43份,确保各项检察工作不断档、不松劲。在做好自身防疫的同时,先后组织100余名干警积极参与到卡点防控、社区排查、防疫宣传、捐助物资中,全力以赴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持全面防汛,面对豫西地区连续强降雨天气,成立防汛抢险突击队,组织干警进驻周边有水库、河道风险的民营企业和乡镇,帮助做好防汛隐患排查。

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化检察履职,精准对接渑池发展需求和基层群众所想所盼。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735万元,彰显了检察公信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采取以案释法、法治宣讲等形式开展法治教育132次,受教育人数6万余人。落实最高检“4号检察建议”,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增设校区窨井防坠网1500个,守护好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持续开展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五年来,立案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拆除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建筑物20余处,清理非法耕种140亩,违建房屋18间。在办理督促拆除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后河村槐扒水库6间违建烟房及附属设施案件中,积极与县烟草局、生态环境局、县烟办等多家单位协调沟通,争取部门补贴160余万元,为后河村建成电气化烟炕8座16间,有力的为人民群众经济发展寻出路、谋方法,达到了双赢共赢效果。该案被省院作为典型案例转发推广。

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全力打造服务窗口“样板间”,充分利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推动疑难复杂案件息诉化解。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点名接访等信访制度,检察长接访60余人,结案率100%,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基层。深化司法救助工作,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0件,发放救助金17.5万元。开展便民利民服务,通过热线电话、网上办事大厅解答群众法律疑问,办结刑事申诉案件32件,让群众“少跑一公里”。建立“一报告+两书”工作机制,按照“应回尽回”“能回尽回”要求,对120件群众来信,923人次群众来访全部按期回复。2021年,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精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贯彻修订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持续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创建“韶光未检”“韶光成长营”“韶光少年团”等工作品牌,建立“一站式”办案场所,用司法保护携同做实“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保护。五年来,坚持“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26人,起诉29人。坚持“宽容不纵容”,批准逮捕涉罪未成年人案件25人,不批捕43人;起诉涉罪未成年人案件80人,不起诉27人,附条件不起诉20人。开展受害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累计发放救助金额10万余元。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开展社会调查106人次,亲职教育108人次,合适成年人到场30次,犯罪记录封存112人。出台“两室、两基、六库”工作机制,联合教体局、妇联等部门,共建“观察保护、技能培训、社区教育、爱心公益”四种职能不同的帮扶教育基地,精准帮教24名涉罪未成年人,被帮教人员中3名考上高中,2名考上大学,16名重返校园,帮教对象再犯罪率为零。组建“韶光法治宣讲团”,班子成员及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送法进校园”61场,受教育4万余人。坚持多方联动,2021年,与县法院、公安局会签“三长”训诫制度,与县监察委员会会签《渑池县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约谈工作实施办法》,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被省委政法委、共青团河南省委等15家单位联合授予第八届河南省“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相关作法被省、市院转发推广。

三、强化法律监督,守护公平正义,在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过程中忠诚履职尽责

五年来,我们秉持“检察机关面对发展瓶颈必须精准审题、始终扣题、有效破题”的理念,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尽职尽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刑事检察工作更加有力。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035人,起诉4472人,全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深入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起诉“电诈”“帮信”等案件1442人;起诉盗窃、抢劫、诈骗案件1126人,守护好人民群众“钱袋子”。坚持理性监督、质效优先,监督立案34件、撤案14件;纠正漏捕45人、纠正漏诉79人。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6人,批准逮捕罪犯又犯罪审查案件8人、审查起诉17人,发出检察建议7件;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214人次;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145人、社区矫正不当242人;监督执行死刑6人,派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认真开展检察干警与在押人员谈话制度,制作的新媒体作品《谈出来的奇效》,在全省、全市评比中荣获一等奖。相关作法被《检察日报》、省电视台等媒体专题报道。

民事检察工作更加精准。积极适应新形势,更加注重精准监督,共受理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6件,办结26件(其中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13件,终结审查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法院采纳7件);受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法院采纳8件;受理执行监督案件101件,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提出检察建议99件,法院采纳99件;协助市院办理民事案件42件,所提意见均被市院采纳。办理的3起案件被市院作为典型案例采编。

行政检察工作更加深入。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共受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33件,提出检察建议33件,法院采纳33件;受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法院采纳5件;协助市院办理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10件,所提意见均被市院采纳;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8件,相关部门采纳38件,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办理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执行县某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等4起案件,被市院作为典型案例采编。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更加全面。牢牢把握“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工作定位,坚决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对移送和发现涉及黄河流域案件线索审查后立案8件,发出检察建议8件。秉持“双赢多赢共赢”办案理念,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0条,经审查立案132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2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5件,已经整改完成64件;刑事附带民事起诉2件,经法院调解已经执行到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摸排线索18条,立案14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督促整改县域215家药店药品储存温度超标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对天池镇马连洼村600年古树倾倒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并制定全县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相关经验作法被《检察日报》《河南日报》相继报道。

四、强化政治建检,狠抓能力作风,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中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五年来,我们秉持“加快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努力锻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渑检铁军。

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持续增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思想和行动自觉。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将政治性要求充分体现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体现到检察工作方方面面。积极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自觉主动接受政治体检。打造“党旗引领、检徽闪耀”党建品牌,建立“1+1+1”(责任+制度+战斗堡垒)党建工作方法,促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五个党支部均被评为“五星党支部”。2021年,我院在最高检和方圆杂志社主办的“如何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研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经验作法得到了与会高检院领导、全国各地检察机关代表以及专家们的充分肯定,并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持续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2017年完成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按规定比例划分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2018年按照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全力做好职能划转、机构转隶工作,转隶人员4名,转隶编制20个。严格落实法律赋权,按照省检察院统一部署,2019年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成立四部一室,确保办案力量向一线倾斜。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履职保障,三类人员工资改革、绩效考核奖金全部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检察官管理办法、权力清单、考评细则,实现对执法办案的全程统一、动态管理监督。

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坚持把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认真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分层分类开展谈心谈话126人次、廉政家访62人次,63名干警主动填报问题231个,主动说明问题4个,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强化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围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暴露出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坚持边治边建,出台长效机制4个,制定完善制度机制27项。持续做好教育整顿回头看“后半篇文章”,认真整改落实督导组反馈意见和督办事项,肃清流毒、正本清源,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全面实现教育整顿目标任务。

大力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持续加大岗位培训,分层分类组织干警培训33期260人次。高标准推动政法机关跨部门办案平台、远程提审、检察公开听证室等智慧检务建设。严格落实“案-件比”司法质效评价标准,“案-件比”从1:1.75降低到1:1.04,位居全市第一。积极开展技能比武、精品案件评选等练兵活动,以赛促学,向实训实战要战斗力,引领检察官改变传统办案观念。3名干警分别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优秀公诉人”“河南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全力打造“阳光检察”。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县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诚恳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五年来,向县人大、县政协报告检察工作21次,召开听证会40次,公开听证29次,不公开听证11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16次。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388条、法律文书215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515条,接待辩护与诉讼代理人386次。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编发检察信息400余篇,省、市院转发100余篇;编发宣传类信息1200余篇,国家、省、市级媒体报道600余篇,确保检察权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依法规范运行。

五年来,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团结一致、开拓进取,取得了优异成绩。先后获得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全市群众来信工作先进单位、全市综合考评先进单位、全市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先进单位等16项集体荣誉。11名干警荣获省级荣誉,15名干警荣获市级先进个人,48名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32名干警荣获个人嘉奖。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更离不开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厚爱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在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新形势下,有些保障措施不够精准,有些服务工作还浮在面上,一些案件办理效果还不够好;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监督质效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公益诉讼检察作用发挥还需持续用力;三是检察队伍专业化、监督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全面从严治检还有差距,检察人员违纪问题仍有发生,“三个规定”落实还没有完全成为自觉;五是干警队伍人员老龄化问题严重,检察人员断档,案多人少问题较为突出。对此,我们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渑池检察工作思路

2022年,渑池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大力弘扬“勇于拼搏、敢于担当、无私奉献、团结奋进”的渑检精神,瞄准一个目标,提升两个保障,实现三个突破,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定信心、阔步前行,凝心聚力、共谋出彩,为高质量全面建设“五个渑池”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检察工作的灵魂贯穿始终,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持“凡事从政治上看”,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和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忠诚履职的政治历练中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各方面,不断提升法治能力和治理能力,坚决扛牢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保障党的全面领导政治责任。

二是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检察机关责无旁贷的职责使命,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坚持办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小案”,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做好检察听证、司法救助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持续做优“万人助万企”活动,依法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犯罪,监督解决涉企执法司法问题,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围绕维护社会稳定、黄河流域保护、服务乡村振兴、做好疫情防控、守护生态环境等工作,找准检察工作的落脚点和发力点,着力推进平安渑池、法治渑池建设。

三是坚定不移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落实最高检“质量建设年”部署,坚持“规模适度、质效优先”主基调,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力争2022年,十大业务60%进入先进行列。持续优化“案-件比”,推进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双创争一流”活动为载体,全力打造“质效双优认罪认罚”和“韶光未检”工作品牌。注重办案质效与监督刚性,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效能。着力加强民事审判、民事执行监督,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做强民事检察。落实精准监督,补强行政检察短板。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加大对民生领域公共利益维护力度。

四是坚定不移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定力和自我革命精神,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抓手,深入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力推动干警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形象大改观。从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坚决刹住干预司法、说情打招呼的歪风。突出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养。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真正做到严管厚爱,着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五是坚定不移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更加自觉地接受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制度,把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动力和方向,更加主动地接受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促进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中国共产党已经走过了百年光辉历程,党绝对领导下的人民检察制度,也走过了不平凡的90年征途。90年间,在党的绝对领导下,检察事业不断发展、检察精神薪火相传。新时代、新征程,渑池检察人将继续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不忘初心,奋发有为、勇毅前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1.“四大检察”“十大业务”:2019年1月,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最高检内设机构迎来“重塑性”变革,按照普通刑事犯罪、重大刑事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四类案件类型,重新组建第一至第四检察厅,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设立分别负责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的第六检察厅、第七检察厅,专设负责公益诉讼检察的第八检察厅、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第九检察厅,将控告检察厅、申诉检察厅合并设立第十检察厅,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个罪名案件的侦查职责划入第五检察厅。至此,十大检察厅崭新亮相,十大业务板块也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总体布局实现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并行发展态势。

2.“五位一体”工作机制:是指综合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监督、教育等方式,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一是依法打击各类危害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犯罪,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二是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慎用羁押强制措施、慎用起诉权,对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三是加强对涉民营企业刑事、行政案件诉讼监督,加大审判监督力度,增强案件监督刚性和监督效果;四是注重延伸办案效果,结合办案帮助企业完善管理漏洞,适时组织开展回访,积极做好办案风险防控;五是及时编发涉民企典型案例,并结合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常态化,并通过检察建议,帮助民营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

3.“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罪减少、轻罪上升的新变化,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更高需求。2019年,最高检提出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2020年1月,全国检察长会议正式提出“少捕慎诉慎押”要求,逐步形成检察司法理念努力践行。2021年4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少捕慎诉慎押”从刑事司法理念上升到党和国家的刑事司法政策。

4.“打伞破网”:“伞”指黑恶势力“保护伞”,“网”指黑恶势力背后“关系网”,意思是彻查黑恶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摧毁黑恶势力关系网,从根本上消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土壤。

5.“打财断血”:财源犹如“血源”,源源不断地输送、供给,是黑恶势力得以“坐大”乃至横行霸道的经济基础。“打财断血”就是在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让黑恶势力无立锥之地。

6.四号检察建议:2020年3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出台《关于办理涉窨井盖相关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规范涉窨井盖案件办理工作。为了推动有关部门重视窨井盖安全问题,消除公共安全隐患。2020年4月,最高检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的检察建议,从加强窨井盖管理、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推动管理创新、提升社会参与度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7.“一站式”办案场所:根据最高检《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意见》,会同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建立的集未成年被害人接受询问、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于一体的“一站式”取证、救助场所。依托“一站式”办案场所,可以实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前介入、询问被害人同步录音录像全覆盖等功能,切实提高一次询问比例,避免和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8.“两室、两基、六库”工作机制:“韶光”未检工作室和“未成年人关爱中心”工作室为基础,以观护帮扶教育基地和心理咨询基地为平台,以司法社工数据库、心理咨询师数据库、合适成年人数据库、亲职教育讲师数据库、法治讲师数据库、志愿者数据库为保障,构建党委政府领导、司法机关为主体,乡镇、社区、学校为基础,职能部门为支撑,社会各界为依托,全方位、网络化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体系。

9.“三长”训诫制度: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公安局会签《检察长+法院院长+公安局长训诫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涉罪未成年人训诫教育工作,通过训诫教育做到“教育、矫治、挽救、感化”未成年人,促使涉罪未成年人认罪服法、真诚悔罪,帮助顺利回归社会。

10.渑池县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约谈工作实施办法:为有效破解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追责难、履职难等问题,县检察院联合县监察委员会会签《渑池县公职人员不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约谈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报告主体、报告范围、约谈方式、责任追究等,进一步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11.“断卡”行动:为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遏制电信网络犯罪高发态势,2020年10月,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惩戒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两卡”违法犯罪行动。

12.“1+1+1”(责任+制度+战斗堡垒)党建工作法:始终坚持把党建作为提升检察工作水平的首要任务,探索形成“责任+机制+战斗堡垒”的“1+1+1”党建工作模式。夯实“一个”责任,完善组织架构,增设三个党支部,建立梯次工作目标,夯实工作责任,形成有效合力;完善“一项”制度,明确“第一议题”制度,统一支部会、党小组与业务会制度,建立年终绩效考核与日常督查相结合的督查制度,提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发挥“一个”作用,即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坚持把战斗堡垒建在服务大局的最核心、建在业务工作的最前沿、建在文明创建的最亮点,为检察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13.“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依规依纪依法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是对政法队伍的关心、爱护与信任,要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让政法干警充分认识和理解政策制定初衷,敢于直面问题、勇于修正错误。“自查”,是指政法干警在组织谈话、讯问或采取留置措施前,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或主动向组织说明尚未被掌握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被查”,是指政法干警在自查自纠中隐瞒违纪违法事实,被组织查出,应予处理的。

14.“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最优“案-件比”是1:1。

15.一个目标,两个保障,三个突破:2022年,县检察院将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为工作目标,以提升政治建设,提升队伍素质为保障,实现“四大检察”和“十大业务”质效、创新品质建设和公益诉讼影响力等三个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