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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报告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时间:2018-06-28  作者:mcjcy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字号: | |

  ——2018年 月 日在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建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情况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十九大会议精神,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为渑池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履行职能促和谐,维护社会稳定取得新成效

  始终把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74件412人,提起公诉393件671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协调配合,加大对影响社会治安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故意杀人、强奸、涉爆涉枪、盗抢骗、制贩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打击力度,依法提起公诉严重暴力犯罪29人、“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201人。依法严惩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起公诉141人,审查起诉了李东果、张百里等13人涉案金额达760余万元的电信诈骗案。依法严惩非正常上访违法犯罪,批准逮捕在信访中涉嫌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10件10人,提起公诉9件9人,较好地维护了我县社会秩序。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过失犯罪等,依法从宽处理。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起诉必要的,依法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36人。全面推行轻微刑事案件非羁押诉讼,不经批准逮捕程序直接提起公诉197人。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羁押必要的25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坚持把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贯穿到办案全过程,案前做好信访风险评估,案后开展释法说理,做到了案结事了、群众满意,在十九大召开的重要时期,确保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进一步畅通涉检信访渠道,实现“信、访、网、电、视频”全面融合,依法处理群众控告申诉和来信来访10件,在每起信访案件中做到让群众少跑腿、让当事人少费心,形成了高效便捷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积极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解决信访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稳妥办理国家刑事赔偿案件,返还财产25.4万元。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对2名被害人发放救助金8000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惩防并举促廉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7年是国家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自始至终强化政治担当,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用优异的工作成绩诠释责任与忠诚。

  坚决查办大案要案。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保持办案规模,立案查处职务犯罪14件25人。其中查办贪污贿赂犯罪8件14人,立案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33%和27%,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76万余元;查办渎职侵权案件6件11人,立案件数和人数同比上升50%和38%。查处县处级以上要案5人,重特大案件4件,其中按照省检察院指定管辖,查办了原河南省交通厅京港澳高速新乡至郑州管理处处长焦某涉嫌受贿710万大要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突出查办重点领域案件。加大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扶贫攻坚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强化对涉农扶贫资金“最后一公里”的监督,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件6人,保障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一名干警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先进个人。深挖矿山领域重大责任事故背后职务犯罪,查办了安监、国土资源等监管部门7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犯罪案件,有效遏制了私采滥挖现象,有力地维护了矿山领域监管秩序。

  深入开展犯罪预防。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政绩,预防和减少犯罪是更大政绩”的理念,坚持惩防并举、预防先行。进一步推进预防社会化工作,开展法律服务进基层、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例宣讲活动17次,受教育人数1700余人。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00余人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个案、行业和系统预防,结合查办案件和预防调查工作开展案例分析3次,对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进行问题分析,提出对策建议3件,其中反映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情况报告受到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综合分析上报后受到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矿产安全监管领域预防调查工作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三、强化监督促公正,维护公平正义取得新成效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 。我们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在确保自身公正司法的前提下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城关派出所设立了派驻检察官办公室,全面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及时有效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人、撤案8件;追加逮捕17人、追加起诉16人。所监督案件,审判机关判处实刑33人,立案监督的范某9人贩卖运输爆炸物案,主犯范某一审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其他8人被判处三年六个月至六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追加起诉的魏某、何某均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依法提请刑事抗诉4件。

  不断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坚持“大墙内”监督与“大墙外”监督并重,批准逮捕罪犯又犯罪案件5人、审查起诉10人,提出并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违法72件。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并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违法23件。深入开展“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提出并纠正监外执行活动违法60件,较好地维护了刑罚统一正确执行。根据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先进经验制作的新媒体作品《谈出来的奇效》,在全市检察机关新媒体微信H5创作大赛中荣获第一名,在全省评比中获得一等奖。

  不断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10件,被采纳10件;协助上级院办结民事监督案件9件,提请抗诉2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5件,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终结审查1件。积极开展督促履行职责、支持起诉、公益保护工作,督促土地、环保等行政执法部门履行职责12件,对仁村乡坻坞村露天采挖矿石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一案立案,向国土资源等行政执法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全力呵护渑池绿水青山。

  四、围绕中心促发展,服务发展大局取得新成效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聚焦全县推进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小康、建设“三县一城”等重大战略部署,履职尽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加有效的法律服务。

  主动作为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六大攻坚战”和“三县一城”建设工作意见》,形成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大局发展同频共振的良好发展局面。主动服务国有企业发展,不断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的平等法律保护,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侵犯知识产权、合同诈骗等涉企案件6件15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生态环境。在查办河南煤化集团永龙精煤有限公司6人私分国有资产案中,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8万余元,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40余万元。持续开展矿产品领域税费征管法律监督工作,向相关部门提出了动态管理、实时调整计税价格的检察建议,矿产资源税费增加1500余万,堵塞了管理漏洞。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先后参与了车船税、房地产行业、住宿行业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清缴各项入库税款1.3亿元。

  着力服务保障民生改善。从群众关注的焦点出发,严厉打击危害民生民利刑事犯罪,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5件6人,审查起诉11件27人,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就医用药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积极回应民生诉求,持续开展“公开承诺办实事”工作,以诺言践行誓言,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尽职尽责做好帮扶责任村果园乡西村和英豪镇寺庄村脱贫攻坚工作,驻村工作队认真履行职责,67名检察干警结合每名贫困户实际情况,帮助办理小额无息贷款、落实各项社保政策,因地制宜制定“产业扶持脱贫”计划,栽植花椒、辣椒和丹参830余亩,积极引进蓝莓种植、建造毛绒玩具加工车间和辣椒烘烤厂、光伏发电等产业项目,有效安置闲散劳动力就业,为贫困户和村集体带来经济效益,精准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积极促进法治渑池建设。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网络“六进”活动20余次,3万余人受到教育。不断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决定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人、不起诉2人,认真落实亲情会见、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形成了日常宣传为主、专题宣传为辅的未成年人普法格局。

  五、夯实基础促提升,加强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面落实新形势下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坚定不移推进“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建设。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中心组集中学习、检察长讲党课、邀请宣讲团讲解、举行专题研讨、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在全院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热潮,引导干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思想精髓、核心要义,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度融合,不断丰富“学”的内容,拓展“做”的内涵,提高学习教育实效。加强机关党的建设,选举了新一届机关党总支、党支部,完善党员活动阵地,坚持每月评选党员先锋岗,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组织员额检察官面对国旗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引导干警自觉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忠诚履职、秉公执法、敢于担当。

  狠抓能力素质提升。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专家授课、庭审观摩等活动,全面提升干警实战能力和办案水平。积极搭建多种素质教育平台,鼓励干警积极参加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岗位技能、学历提升等教育培训。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涵养队伍品格精神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不断加强硬件建设,修缮了图书阅览室、荣誉室、档案室、运动场,机关面貌焕然一新;注重文明单位创建氛围建设,大力倡导文明新风尚,不断丰富文化新内涵,全体干警的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严格按照各级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顺利完成员额检察官选任、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任务,确定员额制检察官26人、检察辅助人员15人、司法行政人员9人。按照员额分配要向办案一线倾斜的要求,员额检察官全部编入办案组办案,为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严格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制定了检察官管理办法、权力清单、考评细则,实现了对执法办案的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三类人员工资改革、绩效考核奖金全部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开展监察体制改革,全力做好职能划转、机构转隶工作,转隶人员4名,转隶编制20个。

  持续深入开展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查找风险点50个,加强重点防控,做到防患于未然。部署开展 “讲纪律、树正气,比奉献、创实绩”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在全院形成了“凝心聚力、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加强检务督察,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6名违反工作纪律人员进行了约谈。注重廉政文化建设,举办“我的家风家训”主题征文活动,营造健康向上、见贤思齐的廉洁文化;在全县举办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

  六、接受监督促规范,提升司法公信力取得新成效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摆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着力加强自身严格规范司法,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根本保证的基本理念,旗帜鲜明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毫不动摇地执行重大事项党内请示报告制度,坚持上级重大部署认真向党委汇报,主要工作安排及时向县委请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来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坚决把县委的部署要求贯彻到检察工作的各个环节。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全体代表的监督。不断强化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意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向人大报告审查备案制度,先后报备文件6件,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侦查监督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措施。依法及时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0件、人大督办事项3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主动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公开听证、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60余人次,形成了代表对检察工作监督的常态化。

  主动接受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提案,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县政协委员视察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拟撤案、拟不起诉处理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自觉接受特约检察员监督,充分发挥其参与检察决策、监督司法办案等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1328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55件,受理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申请48件,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检务公开大厅和官方微博、微信,进一步拓展了接受监督渠道。

  一年来,检察院全体干警务实重干、拼搏进取,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先后蝉联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派驻县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6个集体和43人次获得上级表彰,12名干警被上级检察机关荣记个人三等功、13名干警荣获嘉奖。我们深切体会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县委正确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关心和厚爱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检察院和全体检察干警,对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2017年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司法理念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跟进还不够及时,特别是在服务保障“三县一城”建设上深度融入不够。二是检察职能履行得还不够充分,新增职能履行还不到位,诉讼监督工作特别是民生领域法律监督有待加强;三是检察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队伍的专业化程度还不高,人员老龄化和人才流失问题更加凸显。以上问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意见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我县加快转型创新发展、开启新时代渑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重要一年,也是检察工作在深化改革中谋发展求突破的推进之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以理性务实为导向,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努力为我县打造“三县一城”、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渑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持续提升服务大局水平。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坚定理想信念的根本途径,全面准确地领会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和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认清职责使命,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更加扎实有效地服务保障好发展大局,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不断加强和改进民生检察工作,瞄准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污染治理、脱贫攻坚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通过刑事打击、诉讼监督、公益诉讼等手段,守护正义、服务大局、护佑民生,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十九大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我们将及时转变观念,以全新的视野科学审视、积极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实现新跨越、获得新发展、取得新成就。积极参与中央和全省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完善检察环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理性监督、质效优先和监督常态化”原则,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探索实践公益诉讼,突出监督重点、审慎启动程序、严格监督标准、规范监督流程、保证监督质效,推动检察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三、坚持不懈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严格按照“五个过硬”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检察人才建设,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弘扬“工匠精神”。结合改革期间干警思想的新情况、新动向、新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确保各项检察工作有序开展、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从严强化廉洁自律和作风纪律,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努力通过业务、队伍“双管控”,确保案件、干警“双安全”。

  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牢牢把握发展方向。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讲政治、守规矩,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努力为代表、委员提供经常化、互动式、多方位服务。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依法公正运行。

  各位代表,十九大为我们描绘了宏伟的蓝图,确立了远大的目标,检察事业又站在了新的起点、踏上了新的征程。检察院将认真落实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本次会议的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抢抓机遇,砥砺奋进,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奋力为全县建设“三县一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渑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