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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渑池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时间:2022-02-07  作者:车文轩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渑池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表

二、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22年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

七、2022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2022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省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

(一)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它事项。

(二)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三)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四)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五)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六)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七)对全院干警的执法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查处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开展纪律教育、执法检查等活动,督查各项制度的落实。

(八)加强检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九)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检察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做好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历教育工作。

(十)负责检察机关先进集体、个人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检察官等级呈报及司法警察的授衔呈报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检察机关党总支工作,老干部工作、妇联、工会及其它有关工作。

(十二)做好上报下达,财务装备,信息反馈等工作。

(十三)其它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渑池县人民检察院预算单位构成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根据上述职责,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司法机关,设9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机关后勤服务中心、3个乡镇检察室。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为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单位,未有财务独立的下设所属单位

第二部分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总计1713.7万元,支出总计1713.7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75.5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支出增加75.5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收入合计171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3.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支出合计17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1万元,占79.83%;项目支出345.6万元,占20.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13.7万元,与 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75.5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1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1万元,占79.83%;项目支出345.6万元,占20.1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136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154万元,占84.35%;公用经费支出214.1万元,占15.65%。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三公”经费预算为57万元。2022“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以下情况金额为0的,仍需进行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行经费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机构运行经费支出预算559.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2022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预算,未开展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设置。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