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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追忆·继承”活动
时间:2024-04-16  作者:芮晓华  新闻来源: 【字号: | |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它不仅有祭奠祖先、缅怀先烈的传统内涵,也是华夏儿女继承先烈遗志、增强民族认同的纽带。为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3月29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轩合司法社工联合开展“追忆·继承”活动第104期。

追忆·继承

司法社工芮老师向小恒讲解清明节既有祭扫新坟生别死离的悲酸泪,又有踏青游玩的欢笑声,是一个富有特色的节日。在清明节期间,人们会到烈士陵园祭扫,瞻仰烈士们的先进事迹,表达对烈士们的哀思与怀念。通过学习刘胡兰、邱少云、董存瑞的英雄事迹,感悟先辈们不畏艰难、坚持不懈的精神以及对祖国的挚爱之情,向英雄致敬。最后,通过阅读“文明祭祀·环保清明”倡议书,呼吁帮教对象及家人以低碳、环保、文明的方式替代传统祭祀,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宣传者、监督者。

“通过此次清明学习活动,我的内心深受触动,非常感谢那些为了保卫祖国和家乡献出宝贵生命的烈士们,虽然他们离开了我们,但是他们的精神会永远矗立在我们心中。我也为自己曾经的过错感到后悔,今后一定发奋学习,争做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帮教对象小恒说。

追忆·继承

此次清明帮教活动,是渑池县检察院将传统文化融入帮教过程,助力改过自新,回归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渑池县检察院通过与公安、民政、妇联、共青团、社工组织等加强协作,形成了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多元化考察帮教工作机制,涉罪未成年人经帮教后改过自新,重新就业。在今后的工作中,渑池县检察院将持续以检察履职融通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