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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
坚持 “ 四个聚焦 ” 实现“四个确保” 推动刑事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时间:2023-04-04  作者:王巨峰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以来,渑池县检察院全面落实市院“一二四六”基本工作思路,坚持聚焦“制度创建、办案质效、刑事监督、队伍素能”,多点发力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驶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27项刑检指标中,最高检设定通报值的4项指标,我院全部达标,23项竞争性指标,我院21项处于全市第一方阵,业务指标的良性发展有力推动了刑检工作提质增效。

一、聚焦制度创建,确保业务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对照27项刑检指标,制定“周例会、月点评、季讲评”工作机制,每周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每月回顾研讨,每季度总结分析,以制度推业务。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实行责任细化、工作量化制度,将刑检考核指标及考评内容分解到部门正副职,并配备1名员额检察官组成任务攻坚组,确保工作任务平稳推进。三是完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实时掌握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情况,提前介入疑难、复杂案件75件,召开检警联席会议8次,共同保障办案质量。

二、聚焦办案质效,确保社会矛盾有效化解。一是严格逮捕必要性审查。坚持案件质量是刑检工作“生命线”,全面审查案件事实、性质、情节,明确逮捕必要性标准,加强对社会危险性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状态下候审。二是依法充分适用不起诉。依法行使不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通过适用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把关、分流作用,尤其是符合省院相对不起诉适用标准的轻微刑事案件,做到“应用尽用”。三是加强用认罪认罚巩固办案成效。认罪认罚适用率96.8%,优于全国通报值16.8个百分点,以认罪认罚适用率的稳步提升,带动不捕率持续提升、不诉率明显提升、诉前羁押率大幅度下降等业务指标的良性优化,案件质量整体情况明显提升,全年没有无罪判决和撤回起诉案件,没有捕后不起诉和捕后免予刑事处罚案件。

三、聚焦刑事监督,确保监督成效有力提升。一方面,始终坚持刑事监督是工作的重中之重,将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与正常业务工作同步推进,严格做到每季度回顾分析、半年总结研判。2022年,纠正漏捕漏诉率为14.83%,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为91.5%,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25.93%,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采纳率101.1%,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采纳率114.29%,抗诉采纳率100%。制发的陈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检察建议被省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另一方面,实质化、常态化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羁押案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审判环节,全部依法主动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综合评估有无必要继续羁押,有效降低诉前羁押率。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为16.11%,低于全省均值9.4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均值10.3个百分点。

四、聚焦队伍素能,确保能力作风有效提高。一是强化纪律作风。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刑检业务工作同安排、同推进,做到廉洁办案、文明办案和依法办案相结合,并对照办案风险的三个环节,实行三级把关,确保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两年来,刑检队伍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二是开展案件评查。围绕2021年以来办结的撤回起诉案件、涉检信访等重点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深入剖析问题和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提升刑检办案质效。三是提升业务水平。开展业务学习、法庭观摩、文书比赛和岗位练兵等活动,强化队伍素能,积极参加市院优秀公诉人竞赛,2名干警被评为市级优秀公诉人,其中1名干警荣获全市“最佳辩手”荣誉称号,并被推荐参加全省优秀公诉人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