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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升一降” 打造质效双优认罪认罚特色品牌
时间:2022-09-02  作者:张绍勤 王巨峰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渑池县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准确把握认罪认罚案件的从宽标准,全面提升量刑建议的精准度和采纳率,取得了“四升一降”的斐然成绩。

一、转理念,让精准量刑深入人心。该院积极转变“重定罪、轻量刑”的理念,坚持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用准用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扮演好制度适用的主导者、诉讼程序的分流者、诉讼权利的保障者和公正司法的监督者角色,将传统刑事诉讼的“单方追求”转化为“控辩协商”,进而达成“诉讼合意”,最终决定程序的适用和实体的处理。组织全体员额检察官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量刑规范化业务知识培训,常态化组织业务学习讨论会,积极适应量刑建议工作高标准的要求,不断提升精准量刑本领。坚持主动作为,以精准量刑为核心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以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为侧重,实现“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构建新型的诉审、诉辩关系,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法治、公平、正义方面的更高要求。

二、建机制,让精准量刑规范到位。该院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分析基础上,着力对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的标准和程序,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组织形式、评价要素、监督制约等方面,不断优化精准量刑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立量刑建议审查小组,由主管检察长、部门主任和主要员额检察官组成,每个案件的量刑建议由量刑小组审核后再发出,确保类案量刑均衡。对拟改变罪名、改变事实认定的案件及量刑建议偏离类案正常基准较大的案件报量刑审查小组、检察官联席会议会商,确保量刑严肃性。在量刑中运用量刑结果对案件定性和审结处理意见进行回溯和审视,既重视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情节,也重视对被告人不利的量刑情节,既重视法定情节,也重视被害人过错、责任分担等酌定情节,并明确刑罚具体种类、是否适用缓刑等,其次对建议判处有期徒刑、管制、拘役的,刑期明确到月份,对判处财产刑的,明确到具体金额。

三、强沟通,让精准量刑落实到底。该院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联系,引导公安机关尽早收集量刑相关证据,确保量刑建议的质量。组织召开由检法两长参加的业务交流座谈会,就适用缓刑的标准、罚金的标准、类案量刑均衡等问题等进行沟通,有效减少检法量刑认识分歧,并会商签署《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见》,引导司法机关形成共同参与认罪认罚适用、共同致力精准量刑、一致认可量刑建议的局面。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案件抗诉标准,对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后被告人没有正当理由反悔上诉,或者量刑建议并无明显不当而未被采纳,符合抗诉条件的,依法审慎提出抗诉,维护制度严肃性和司法公信力。

扎实有效的措施,追求极致的努力,使该院办理的认罪认罚案件取得了“四升一降”的成绩:认罪认罚适用率持续提升、确定量刑建议提出率和采纳率大幅提升、办案质效明显提升、认罪认罚上诉率下降。“认罪认罚适用率”由去年的93.8%提升为96.39%,“确定量刑建议提出率”由去年的93.7%提升为96.07%,“确定量刑建议采纳率”由去年的96.02%提升为98.18%,办案质效方向16项业务指标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认罪认罚上诉率”由去年的1.8%下降到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