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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教对象化身“普法宣传员”开展法治宣传
时间:2022-07-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加强帮教对象社会责任感,提高全民未成年人保护意识,2022年7月15日,渑池县人民检察院韶光成长营与轩合司法社工联合开展“让全社会关爱未成年人成长”普法帮教主题活动第八期。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送给未成年人的礼物,于2021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个方面完善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将起到对未成年人保护‘小宪法’的作用,为祖国少年撑起“法律保护伞”,呵护孩子们健康成长...”活动开始前,检察官王祖华向帮教对象发送宣传册时,特别说明了本次普法志愿者活动的意义。

“未成年人保护法特别规定,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对于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喝酒。”帮教对象小名向帮教小组成员介绍未保法的相关规定。

随后,李社工带领帮教对象来到学校周围的小商店、小超市和游乐场所进行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并认真向其讲解有关具体要求。商店经营者也纷纷表示,不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非常感谢志愿者的普法。

“妮,你的册子能不能给我留2册,内容这么好,我想给我孩子带回去看看。”在超市购买食品的李奶奶,向志愿者索要普法书籍。

“没想到咱的册子这么受欢迎,今天是累了一点,但收获满满,当大家向我致谢的时候,我感觉可幸福!”帮教对象小中说。

本次活动共走访1所初中、3所小学、3所幼儿园在内的7所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地周围的近30家小商店、小超市和2个游乐场所,发放宣传册超过100份。

通过此次活动,不仅能够加强帮教对象的社会责任感,让帮教对象更多的参与社会实践,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同时加快了帮教对象回归社会、回报社会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