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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时间:2022-05-28  作者:彭江波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7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贺金强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代表对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杨琼检察长全程参加调研。

     5月27日,调研组一行首先到陈村乡西段村水库实地查看了饮用水源地耕种清退工作,听取了水库管理所的介绍,对检察机关水源地保护工作成效充分肯定。我院自2018年以来持续3年在西段村水库开展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监督工作,先后发出检察建议8件,共清理库区耕种140亩,清理房屋19间、烟炕6座、拆除大棚房彩钢房约2200平方米有效保护了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

     接着调研组驱车到陈村乡后河村新建电气化烟房进行了查看,听取了烟农的介绍,当听到新烟房解决附近群众短期务工40余万元工资时,贺金强副主任露出了满意的微笑。2020年底,我院在督促拆除水源地内6间烟房时,充分考虑群众的发展利益,积极协调县烟办、烟草公司的部门,为后河村争取到改造烟房资金160余万元,为该村新建电气化烟房8座16间,吸纳烟叶面积200余亩,既保护了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又保障了群众的发展利益。

     在城关镇八路军兵站站部旧址,调研组查看着整修一新的房屋展厅,听取了检察机关履行红色资源保护公益监督职责介绍。2021年4月我院就兵站屋顶漏雨、塌土,损害文物价值,向县文旅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月该局已争取到省文物保护资金150万元,完成招标并进驻施工。同时我院协调县供电公司对兵站外墙民用电线私搭乱扯进行迁移整改,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保护了红色文物资源的安全和价值。

      调研组在县体育中心查看了窨井防坠网增设情况,检察干警站在网上实地进行了测试。2021年6月我院督促县教体局、县城管局共同对城区中小学校园及出入通道的窨井及时安装防坠网等防坠落装置,消除窨井安全隐患。县教体局投入资金25万元,对城区中小学、体育中心等公共教育机构的窨井设施进行全面改造,共更换防沉降井盖112个,增设防坠网1591张,有效防止“吞人窨井”出现,守护了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通过实地调研和听取汇报,调研组对我院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希望检察机关持续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权益。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强化典型案例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检察公益诉讼,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的社会知晓度。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积极寻找案源,拓展办案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覆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杨琼检察长表示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意识;进一步精准检察履职,切实增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切实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水平,为维护全县人民公共利益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2017年7月1日,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施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展开,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并列为“四大检察”统筹推进,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县检察院坚持“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这一定位,遵循“党委领导、政府主责、社会参与、检察监督”的公益保护格局,深入践行“双赢多赢共赢”工作理念,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红色资源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取得了新的成效,扩大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影响力。2020年以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共立案9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件。通过公益诉讼追缴环境污染损失500余万元,追缴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金1.5万元,清理河道0.5公里,选建林木补栽基地1处,补栽林木7719株,修复古树1株,平复耕地 39.7亩,修复林地14.7亩,关停污染企业5家,清理固废垃圾440余吨,处置危险废物3258吨。3个案例被省检察院采用为典型案例,2件检察建议荣获市检察院“十佳检察建议”和“优秀检察建议提名奖”,1项公益诉讼研究课题被最高检立项,1名干警入选全省公益诉讼检察人才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