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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汇三检”基层行走进渑池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1-07-16  作者:霍振伟  新闻来源: 【字号: | |

7月14日,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智汇三检”基层行走进渑池县人民检察院,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雷燕,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秘书顾春晖,特邀人民监督员赵明莅临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院检察建议工作进行指导。

 

 

雷燕主任一行首先到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三门峡市水资源管理处渑池西段村水库管理所,实地查看检察建议落实情况,面对面听取被监督单位对检察建议的反响,听取了三门峡市水资源管理处负责人对检察机关所发的检察建议质量以及落实情况的汇报,了解检察建议取得的效果,并同被建议单位进行座谈交流。渑池县西段村水库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承担着渑池县、义马市城区及周边50万居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任务。从2007年起,当地部分群众到水库管理区内开垦耕地,种植经济林木,破坏了库区地表植被,对饮用水水质安全造成威胁,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渑池县检察院找准问题症结,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综合治理,妥善解决根源问题,有效保护了饮用水安全。被建议单位对检察机关积极履职共同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深表感谢。雷燕主任指出: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公共利益,维护人民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高效实施的重要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满意度,法治幸福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高检、省、市院对检察建议非常重视,市院康健民检察长在法律政策研究工作推进会上对检察建议进行了强调,要求为服务保障经济发展大局、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更好的检察产品。希望被建议单位要理解支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工作,与检察机关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随后雷燕主任一行又到了行政检察建议落实地渑池县张村镇庵北村进行走访调研,熊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将王某种植的37棵桐树购买并采伐,渑池县森林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除罚款外并责令补种树木185株,熊某某拒不执行,渑池县森林公安局向渑池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又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为由终结本次执行的裁定。渑池县检察院对此向法院和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补栽树木的处罚落到实处。经过实地查看,补栽树木已基本成活,维护了行政处罚的权威性,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人民监督员赵明对渑池县院的工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秘书顾春晖在对渑池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进行肯定赞扬的同时,希望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对优秀案例要及时总结,及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