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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以开展公益诉讼为切入口积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取得良好效果
时间:2020-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省检察院以开展公益诉讼为切入口

积极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

取得良好效果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主动担当作为,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切入口,用切实举措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取得了积极成效。全省共办理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908件,其中涉及水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0 件,提起诉讼18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4590亩、湿地256亩,督促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506公里、被污染水域1074亩,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2465吨,督促关停整治违法排污企业23家,督促关停未依法办理环评的企业15家,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养殖场20个。

一、聚焦重点问题,做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

紧紧围绕领导关心、媒体关注、社会关切的问题,通过挂牌督办的方式,办好群众反映强烈、党委政府支持、有社会影响的案件,用法治手段协助政府解决公益难题。省检察院专门从全省挑选首批15件重大复杂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予以挂牌督办,其中有14个涉及水环境资源保护,包括被中央和省领导批示或关注的4个、被中央环保督查组点名的2个。20184月,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栏目曝光内黄县陶瓷园区违规排放,造成附近水体严重污染的问题后,省检察院指示安阳市检察院和内黄县检察院跟进调查。由于前期整改推进缓慢、效果不明显,检察机关根据调查情况,迅速对县水务、住建、环保等机关怠于履职情形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职,促进陶瓷园区环境污染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检察机关的工作受到县委县政府高度肯定,中央电视台回访时也予以充分认可。201810月,中央第一环保督查组将督促整改回头看情况形成反馈意见印发我省,引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检察院及时从中梳理出问题线索并督导各地加紧调查办理,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监督整改工作。针对中央领导批示的河南境内非法采砂问题,省政府组织召开全省河道采砂管理联席办公会,通报四个专项核查组对淮河流域非法采砂现场核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后,省检察院立即加班加点对核查报告分析梳理,汇总出17个问题线索予以督办。为保证办理时效,还对涉及的3个市8个县区采取一对一督导,各地检察机关对问题展开调查后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监督整改落实,得到主管省领导的肯定。

二、聚力重点领域,着力推动水环境治理

为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省检察院在2018年初研究出台关于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强化生态环境的司法保障;部署开展生态环保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和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针对桐柏县安棚化工园区污染环境案,南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向县政府现场送达检察建议,引起县政府高度重视;针对上级关注的卫河、共产主义渠等河流污染问题,新乡市检察院积极调查,检察长向负有监管责任的市环保局、水利局、住建委、农牧局、河渠办5家单位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相关单位诚恳接受监督,正抓紧开展整改工作;铁检分院主办的灵宝市某公司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养殖案,检察长向灵宝市政府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目前公司的养殖场已全部拆除,垃圾清理完毕,正在进行661亩土地土壤污染检测、平整土地、恢复生态等工作。

在办案的同时,检察机关积极向当地政府建言献策,推动综合治理,有效保护了河湖健康生命。方城县检察院针对发现的燕山水库附近乡镇污水直排河汊情况,推动当地启动投资2775万元的大型污水处理厂等生态修复项目;中牟县检察院在办理系列破坏水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的同时,根据调研情况,向县政府递交推广使用中水、优化水资源配置的报告,建议完善水资源管理机制,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支持,县长专门批示;鹤壁检察机关办理的淇河生态环境污染案,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当地水利局组织开展了淇河生态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并会同政府、淇河管理所等单位对沿岸及水底、水面垃圾进行全面清理,检察机关现场监督,清理垃圾13250多吨,维护了淇河的良好生态;固始县检察院办理的垃圾填埋场污染环境案,当地违规在淮河主要支流泉河边设置垃圾场,渗滤液直接流入河中,检察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后问题仍未解决,遂提起诉讼。庭审时县直各局委、各乡镇负责人和人大代表现场观摩,镇长代表被告出庭应诉,使参加观摩的行政机关负责人深受震动和教育。会后,检察机关又向县政府呈送专题报告,针对农村垃圾源头收集转运不畅、垃圾处理厂吃不饱等相关问题提出建议,县长专门批示,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小组,在全县深入开展农村垃圾治理活动,取得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惠及一方社会效果。

三、对准重点流域,提高服务保障针对性

推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针对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省检察院与黄河水利委员会共同发起,联合沿黄九省(区)检察机关和河长办,在高检院和水利部领导下共同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在郑州举行启动仪式,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发布实施方案,制作工作简报,排查问题并列出整治清单,合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办、河务局密切合作,联合召开河南省河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研讨会,并于20181227日、201938日两次组织推进会部署推动工作;省检察院迅速办理移交的问题线索案件,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目前省河长办已移交线索三批269件;双方还建立常态化协作配合机制,确定专人负责联络,每周见面交流情况,并通过联合巡查、联合督办、联席会议“三联”形式共同行动,对全省清四乱的情况进行回头看现场巡查,防止虚报瞒报。

合力保护淮河流域生态安全鉴于淮河生态安全在我省的重要地位,省检察院组织省内12个地市检察院,联合建立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协作机制,出台工作规定,定期在信阳召开工作推进会,整合力量,综合运用刑事立案监督、公益诉讼等手段,加强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淮河在我省的主要流经地和保护地,活动开始以来,信阳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和资源刑事犯罪案件5296人,起诉3380人;摸排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13件,立案92件,其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有力保护了淮河流域的生态环境。

推进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针对中线工程水源地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多发的情况,牵头在鄂豫陕三省四县一市建立水源地保护协作机制,构建跨区域信息共享平台,部门联动、共同开展多种专项活动,服务保障 一库清水永续北送,使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检察日报》头版头条报道。淅川县检察院还通过实行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年度分析报告制度,推动政府在全县开展丹江水库库区水上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清理库面各类漂浮物2万多吨,并将库区内的882只网箱、125处拦汊围网、62架抬网、56套迷魂阵、178个钓鱼台、6艘非法采砂船、9个库汊筑坝、64家无证餐馆全部整治到位,库区环境明显改善。

四、整合专门力量,探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机制

鉴于环境资源案件专业性强、与地方利益密切相关的特点,为实现司法办案的最佳效果,结合铁路检察机关办理跨区划案件的工作优势,积极探索建立跨区划、全流域司法保护新机制,省检察院与省法院、省公安厅会签关于我省黄河干流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文件并出台实施办法,指定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黄河干流河南段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和刑事案件,破除地方阻力和外部干扰为我省环境资源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规定实施三个月来,铁路检察机关针对黄河生态环境保护已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26份,发出检察工作函12份。其中,涉及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案件8件,严重影响黄河河势安全、妨碍行洪案件18件,相关问题正在督促整改中。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配合和参与“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认真履行好公益诉讼和惩治犯罪的职能,以切实的举措进一步做好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司法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