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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律宣传
时间:2020-02-14  作者:王爱霞  新闻来源: 【字号: | |

  

 

 

  2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及时查处案件、强化沟通协调、保障诉讼权利、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办案安全五个方面,对办理妨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案件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办案效果。 

   

  渑池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把宣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疫情防控的一项重要工作,制作了音频,15名女干警主动请缨,组成疫情防控法律宣传队,动用检察宣传车到高速路口、火车站、县城主要街道、居民住宅小区监测卡点等地方,用张贴宣传标语,广播喊话的方式向防控工作人员及社区内进出的居民耐心地进行宣解,让他们了解此次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传播途径和阻断传播的方法,以及如果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所承担的严重后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党员检察干警要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带头作“最美逆行者”,参加此次活动的张惠敏将工作心得总结成这样一句话“疫情一日不消除,我们一日不放松,这不仅仅是一种表态,更是一种行动。”字字句句透出检察人的担当和共产党员的忠诚:而同在宣传组的赵爱珍也是一样的心态,“这个时候,能做点工作,出自己的一份力,帮助防控疫情,才真无愧于共产党员这个称号,才对得起胸前佩戴的党徽! 

  

  不能让男同胞们太累,换我们上!”“对,男的能干的,我们也能行”••••••她们是维护正义的女检察官,她们是刚上班不久的青年干警,她们是母亲,是妻子,是女儿,从这一刻起,女干警和男干警携手平行应战,她们用“不让须眉”的行动诠释了巾帼检察官的责任与担当。